


一、改革背景
近日,广州在招标投标领域掀起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变革。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广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29项改革举措,直击当前招投标工作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力求切实提升质量、降低成本、铲除腐败。其中,加快推进“评定分离”成为改革的核心要点,旨在克服“专家说了算”“唯分数论”“唯低价是取”的局限,强化招标人的定标权与主体责任,增强公开透明,加大监督制约,助力营商环境实现深度升级。
此次改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副院长、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主任王丛虎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专访时,对改革举措进行了深入分析与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评定分离”制度解析
在传统的招投标模式中,评标和定标环节往往紧密相连,评标专家身兼数职,不仅要对投标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核与打分,还要依据打分排名直接敲定中标企业。这一模式下,招标人的定标权被评标委员会悄然取代,“评定合一”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审的专业性,却也带来了诸多问题。评标专家既“评”又“定”,权力集中,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土壤,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为关键的是,招标人主体责任虚化、弱化,在整个招投标链条中,招标人作为核心角色,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决策作用,导致权责严重不对等,“明招暗定”“幕后定标”等乱象时有发生。
王丛虎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类权责错位问题是制约招投标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症结,而广州此次推出的“评定分离”制度,正是直击这一症结的关键设计。该制度将招投标流程清晰地拆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独立环节。评标委员会专注于评审工作,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筛选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竞争力的投标人,并将这些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不再直接确定中标人。定标环节则由招标人精心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他们在充分参考评审意见和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事先公开的定标规则和方法,最终确定中标人。这种“专家评技术,甲方定需求”的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专家说了算”的局面,让招投标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王丛虎教授在采访中进一步阐释,“评定分离”制度是对传统招投标模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它重新构建了招投标活动的责任链条,让权力与责任更加匹配,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改革亮点评析
(一)“第一责任人制度”:锚定责任核心
在对广州此次改革的深入剖析中,王丛虎教授特别对“第一责任人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该制度明确规定,在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里,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确定为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举措使得责任主体清晰明确,改变了以往责任分散、难以追究的局面。在招标方案、定标方案和定标规则制定,以及评标、定标委员会组建等一系列关键事项中,招标人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就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有效督促招标人积极履职,防范独断专行和随意决策的情况发生,切实将主体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关键环节。
王丛虎教授认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了招投标改革的关键,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规范决策程序,为“评定分离”制度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广州在招投标制度改革中的一大创新亮点,对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定标规则与监督创新:筑牢公平防线
在定标规则方面,王丛虎教授对广州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通知》明确规定,定标委员会在综合考量评标意见、清标情况基础上,必须遵循“质量优先、合理低价”原则独立评分或投票。这一原则的明确,为定标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导向。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定标标准往往不够明确,导致定标结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而“质量优先、合理低价”原则的提出,要求招标人在定标时,不仅要关注价格因素,更要注重投标人的信誉、技术实力和项目管理水平等质量因素,从而确保选择出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中标人。这将引导企业更加注重自身实力的提升,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监督程序上,广州推出的定标规则与定标评分(票数)“双公开”制度,以及探索定标数据纳入政务区块链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王丛虎教授在采访中指出,定标规则随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同步公开,意味着招标人在定标活动开始前,就必须将“游戏规则”公之于众,让所有投标人都能清楚了解定标的标准和流程,有效避免了事后因人设规、暗箱操作的可能。而定标阶段评分或票数的主动对外公开,则使得定标过程更加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招标的公信力。将定标数据纳入政务区块链,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透明等特性,实现了定标全过程的可追踪、结果可追溯,为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极大地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王丛虎教授认为,这些创新的监督程序,从多个角度构建了一个严密的监督体系,确保了“评定分离”制度能够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运行,是广州在招投标制度改革中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举措。
四、改革的治理启示
从责任体系构建到规则监督创新,广州此次招投标改革形成了一套闭环设计。王丛虎教授认为,广州此次“评定分离”改革是招投标治理的新样板,也是制度改革赋能城市治理的新典范。它不仅仅是对招投标流程的简单调整,更是一次理念的革新,从根本上重塑了招投标活动的生态。通过明确“评定分离”的具体操作规则和细化监督程序,广州在做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改革让招标人真正肩负起应有的责任,改变了过去责任虚化、弱化的局面,使招投标活动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追求定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也为市场营造了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让企业能够在公平的规则下展开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广州的这一改革举措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为全国其他地区在招投标制度改革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让更多城市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随着这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相信将对全国招投标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方向发展。
(注:本文引用的王丛虎教授观点及广州招投标改革相关信息,来源于《广州日报》专项报道,具体内容可查阅《广州日报》官方发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