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执行主任王丛虎教授应邀参加海峡两岸工程法研讨会
6月27日,2018年工程法律研讨会(海峡两岸)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湖南师范大学、东吴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学院等院校的2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交流最新学术成果。
(两岸工程法研讨会现场,刘力摄)
湖南师大法学院党委书记于烽主持开幕式,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匡乐满致欢迎辞,此次研讨会为期两天,来自两岸的专家学者分别就“工程法的性质定位与范围”与“海峡两岸政府采购法制新发展、工程法相关实务问题”两个学术主题,和在场师生、业界人士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丛虎教授现场发言,刘力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丛虎教授应邀作了“中国工程法定位及其工程招投标法实施问题思考”的主旨发言。王丛虎教授首先就工程法的定位提出看法,并认为,尽管工程法的内涵与外延还有待更多探讨和逐步达成共识,但却不失为一个拓展各个部门法交叉融合的绝好领域。以问题导向的社会科学应该积极创新,以拓展研究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随后,王丛虎教授从当下工程招投标法的法律适用实践出发,分析了影响当前工程建设交易市场监管的影响因素,并认为影响工程交易监管效果的分析维度有:第一,科学的需求管理体系;第二,公共资金绩效预算体系;第三,高压反腐的环境;第四,社会公众的正确价值观;第五,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等等。基于这些分析维度,王丛虎教授认为,当前中国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效果的实施还有很大空间,可以分别从需求管理的科学化、绩效预算的透明化、工程招标的电子化、风清气正氛围的形成等方面着手,对于工程建设交易领域进行整体性治理。
(供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